★对症才能下药——招聘渠道要精选A公司人力资源经理李先生近来一直都困惑不已,每次从人才市场出来后,李先生都有一股沮丧的感觉,一方面是出口部总监急着要“外贸经理”人选,另一方面是李先生每次去人才市场都无功而返。这种的尴尬困境,想必很多人力资源从业者都不陌生,因为在企业的招聘实践中,发生这种情形的频率太高了,其一方面严重地影响了企业的招聘效率和招聘质量,另一方面也加大了企业招聘的隐性成本和显性成本。那么出现这样的问题,企业应该如何解决呢?从源头上讲,此问题解决方案的关键还是在于招聘渠道的精选。这就正如医学意义上的“对症下药”的道理一样,正所谓对症才能下药,企业在布局招聘流程时,首先需要想到的是“我需要什么样的人”,第二则是“怎样去找到这样的人”。怎样找到这样的人呢?这就需要做好招聘渠道的特性与招聘岗位特性的结合。第一要清晰招聘岗位的特性,不仅要明白“我需要什么样的人”,还要熟知“这些人”的岗位层次、岗位重要程度、所属类别、招募的紧急程度、薪酬区间、市场供求状况、活动频繁区域等;第二要分析各招聘渠道的优点和缺点,如网络招聘有哪些优点和缺点?现场招聘的优点在哪里、缺点在哪里?猎头招聘的优点和缺点是什么?员工推荐的优点和缺点又是什么?只有将各种招聘渠道的优点和缺点了然于胸,才能做到科学选择;第三,就是做好结合工作。拿案例中的“外贸经理”为例,该公司以国外出口业务为主,“外贸经理”职位属于公司重要岗位,招募紧急,合适人选在市场上呈现供不应求状态,这是该职位的关键“特性”,那么根据这些特性,我们就可以将招聘渠道锁定在猎头招聘。因为猎头招聘具有效率高、人员质量有保证的“特性”。同理,具体到其他职位也是如此,关键是要把握好“知症”与“下药”的关系,力争达到“岗位”特性与“渠道”特性最优组合的目标。★重点就要突出——信息发布要讲技巧多“逛”于人才市场的人,也许都会有这样一个印象:所有招聘海报的格式几乎都是一样的,而且各个招聘职位的排版也几乎没有什么差异。这其实就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招聘信息发布工作没有得到重视。那么企业应该怎样重视信息发布工作呢?具体来讲,在选择了合适的招聘渠道后,企业在信息发布方面要做好两点工作:第一,要明确招聘重点。在将招聘信息对外发布时,企业需要根据不同职位人员需求的轻重缓急来确定每次招聘活动的重点,从而为招聘活动确定一个核心;第二,重点职位要突出显示。一般来讲,企业发布招聘信息的第一层次目的就是吸引求职者眼球,那怎样才能吸引求职者眼球呢?那就是突出显示,在确定了整个招聘活动的重点和核心职位后,企业就需要在排版上对这些职位信息进行突出显示,如放大职位需求信息、加“急聘”二字等,总之,要使这些职位信息能够达到突出、个性、差异的效果。当然,仅做这些还是不够的,企业还需要选择合适的人才服务机构,合适的招聘展位,这些都是招聘信息大范围传播的关键要素。★谁也不愿意等待——等待地点要费心谁愿意等待?谁也不愿意等待,但在招聘实践中,等待是不可避免的,这样就需要招聘者在等待地点上花费一番功夫。一是等待地点的选择。有的企业可能会安排在前台,有的企业可能安排在部门会议室,有的企业可能安排在培训室,不管选择哪里作为等待地点,企业始终要把握两个原则:其一,不能将等待地点安排在人员来往较为频繁之处,如前台就不是一个合适之处;其二,要能够彰显出企业“尊重人才”的氛围,地点的选择直接影射着企业的用人理念,如果企业要营造一种“尊重人才”的氛围,则就需要在地点上进行慎重选择。二是等待地点的设置。其实任何人员都可能是企业的“服务对象”,通过等待地点的合理设置不仅有利于提升企业的服务形象,企业文化的对外传播,而且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当然也可以有效缓解面试者焦灼等待的情绪,对此企业就可以尝试在等待地点上摆放公司的一些文化宣传手册、企业发展史、外界宣传和评价等,以便于在构建优良企业形象,缓解等待情绪的同时,增强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寒暄,谁都喜欢——面试发问要铺垫寒暄,这个基本的礼仪,也许很多人都比较喜欢,尤其是初次见面时,真挚的寒暄不仅有利于缓解彼此“陌生”的心理环境,更是可以营造一种轻松的沟通氛围。那么将这个观点运用到企业招聘实践中,则是要求企业方在面试发问前也要来点铺垫,通过真挚的寒暄来缩减彼此之间的心理距离。以前笔者就见证过一个这样的面试:笔者刚在座位上坐稳,准备迎接扑面而来的“审问”时,结果迎来的却是“座什么车过来的?转车没有?路途辛苦了!”一类的话题,朋友式的开场白很快就拉近我们之间的心理“距离”,结果整个面试就在愉快、轻松、开诚布公的氛围中渡过。所以说,企业若是真的想在面试中获取应聘者大量潜在的信息,一定也要在发问前来点“寒暄”,如谈天气怎么样,近来比较热门的话题等,一方面通过寒暄的实施来凸显企业对应聘者的关爱和重视,营造一种轻松的沟通氛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企业与应聘者由“对弈共同体”向“合作共同体”的转变,达到开诚布公、知己知彼的沟通境界。★察言更要观色——面试观察要“两不误”正如前文所说,面试环节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核心问题就是最大化的获取应聘者的潜在信息,从而确保后续录用决策的准确性和科学性。那怎样才能最大化地获取应聘者潜在的信息呢?答案是集中两大方面:一察言,二观色。一般来讲,在多数企业开展的面试中,企业方都会采用“STAR”法则与应聘者展开面谈,其实这就是所谓的“察言”,企业方期望通过应聘者讲述过去发生的事件来了解其所具备的能力,但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在“察言”中,企业要把握两方面问题。第一,要注意应聘者的讲述方式。有的应聘者可能会倒着讲述工作经历,有的应聘者也可能顺着讲述工作经历,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讲述,企业需要注意地就是讲述方式的连贯性,是否具体、有核心,如果应聘者一会儿倒着讲述,一会儿又顺着讲述,给人一种很游离和空泛的感觉,那企业就应该重点关注了。第二,要注意应聘者的语气。语气其实就是心理活动的反映,在关注应聘者语气方面,企业需要留意应聘者讲述的语速,如是否有轻重缓急之处、是否有结巴之处、是否给人一种自信和铿锵有力的感觉。察完言后,企业还需要“观色”。因为仅仅“察言”还是不够的,尤其是对于那些职场老手来说,即使你再仔细的“察言”,也有可能被忽悠,所以面试中的“观色”也很重要。具体来说,“观色”也是要做好两点工作:其一,观面部表情,如脸色是怎样的,眼神是怎样的。其二,观姿态。如坐姿是否有变化、讲述时的手势是怎样的。总的说来,“察言与观色”一方面在于检验应聘者讲述信息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则在于获取应聘者潜在的信息,当然在做这方面工作时,面试还不要忘记了记录工作。★策马不忘扬鞭——招聘评估要及时招聘评估也许是一个很遗忘的角落,因为就通常情况来讲,企业对招聘关注更多的是原定的招聘目标是否完成,这其实就是一种结果导向式的评估,但熟知绩效管理的从业者都知道,绩效管理不仅需要评估结果,也要评估过程,所以,企业招聘评估的焦点就需要集中在已发生的招聘活动的过程和招聘结果这两大方面。首先,在过程评估方面,企业要关注是否有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是否得到了合理解决、计划与实际是否有差异之处、是否存在明显的纰漏之处等几大指标,而在招聘结果方面,企业主要是锁定三大关键指标,一是成本核算,二是实际到位人数,三是应聘总数。与此同时,在开展招聘评估工作时,企业还需要把握的一个关键点就是及时,通常来讲,在完成每个项目或阶段性的招聘活动后的一个月内,企业就需要开展招聘评估,因为一旦绩效评估与招聘活动的间隔时间过长,绩效评估的激励力度就会呈现出递减之势,所以招聘评估的及时性工作也是整个招聘流程需要把握的一个重点。
最好带一页到两页的个人简历,然后带上自己平时积累与人交往的经验和知识,如果要投外企,最好事先准备好招聘会经常会有的对话
一、了解需求信息,会投简历有的毕业生会在招聘会前复印许多简历,然后在会上一家家去投;有的毕业生喜欢往热门地方投简历,看到哪里人多就往哪里投,其实这样做的效果不会很好,往往会失去本来可以交谈或者面试的机会。一般大型招聘会都有一两天时间。毕业生应该先抽出时间来把整个招聘会场逛一圈,对于来招聘的单位有个总体了解,比如他们要招聘的人数,对应聘者的要求,以及有多少人投了简历等等,然后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素质来衡量哪些单位是适合自己的,再去投简历,这样命中率会比较高一些,比如要本科生,但是如果前去应聘的本科生不多的话,也会破格招收一些优秀的专科生,不妨去试试。一些热门单位要求的虽然是专科以上,但应聘的毕业生可能很多,那么即使挤进去投了简历也不太有用。投简历的关键是,先要确定自己的就业目标,要根据这个目标来投简历。在确定就业目标的时候,要对今年的整个就业形势进行了解,对自己要有充分的认识,正确评价自己,合理确定自己的择业期望值。
二、抓住机会,会交谈在招聘会现场投了简历后,一般会有一场小小的“交谈”,不要小看这场交谈,对于应聘的学生来说,这是很重要的。要会交谈,首先要通过这场交谈告诉招聘单位:“我是适合你的”,这就需要毕业生对用人单位有一定的了解。如果发现招聘单位对自己比较感兴趣,那你就应该进一步询问企业的发展前景和企业文化,比如用人机制,对员工的关心程度等,这也充分体现了现招聘单位和应聘者的双向选择。交谈:小心跨过这道坎。交谈是一个和别人语言沟通的机会,在这个时候,你要会说话,说话得有谱,语调要诚恳、朴实,勿夸张。语速要简洁、明快,根据内容的重要性、难易度以及对方的注意力情况,调节语速和节奏。不要过分使用语气词、口头语,否则容易引人生厌。交谈要看场合,在应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时,谈话应谦虚一些;而面对一些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及许多管理方式较为现代化的用人单位,可大胆表现,灵活随意。细节千万别忽视。交谈时,要拘小节,树立自己良好的形象,要避免以下不良行为:双手总是忙个不停,玩弄领带、抚弄头发、掰关节、玩弄名片等;脚不停地晃动、前伸、翘起等,显得心不在焉;眼惊惶失措,躲躲闪闪,该正视时却目光游移不定,给人缺乏自信印象,极易让人反感,但是死盯着对方的话,又会招人不高兴;脸部呆滞死板,冷漠无生气等。
三、招聘会后要及时总结招聘会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在这次招聘会上哪些因素是成功的,哪些是不成功的,都应该好好总结。另外,就是要好好调整心态,不要在招聘会上被拒绝了几次后,就失去信心,对自己的能力表示怀疑,甚至失去再次参加招聘会的勇气。其实失败的因素是很多的,总结出失败的原因,再去寻找新的机会才是正确的态度。
1、会前要明确自身条件,对自己有个正确的定位。不要眼高手低,也不要自卑。事先做好简历,把自己的工作经历及求职意向清晰表述,在简历中把自己的联系方式注明,使用人单位能及时与你取得联系。
2、参会时最好不要带上过多的证书原件。带上复印件,因为参会人非常多,保管不当易丢失证件,造成损失。
3、充分利用招聘会的会刊杂志。在招聘会入口处购买一份会刊,上面刊登了参会所有单位及用人情况和条件。应聘者应仔细地查看会刊,把自己的专业和感兴趣的单位划下来,然后直接去其所在场馆,这样能够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提高应聘的效率。
4、争取良好的第一印象。参加招聘时应着装得体,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交谈要不卑不亢,说话要掌握分寸。不要太着重提到薪金,因为这只是初次交谈,如果用人单位满意,还会与你联系的。
5、参会时不要被招聘单位列出的条件吓倒,首先要充满自信,敢于表达出自己的条件和愿望。敢于争取,不怕失败。表现出你能很快地适应工作的能力,以及发奋努力,创造出业绩来的信心。
6、会后要及时与投简历的用人单位进行联系,不能被动等待。如果你感觉双方都很满意,你当时应及时记下这家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及负责人电话。应及时电话联系询问什么时间再次面试。一方面表示你对公司的尊重,另一方面表达出你迫切加入贵单位的愿望,给用人单位以深刻的认识。
《劳动合同法》对单位的员工招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第21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就是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具体来讲,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具体书写招聘启示时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用词准确。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如有的单位在招聘启示写道“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具体是有高中还是大学,搞不清楚,日后很容易产生纠纷。
2、内容详尽。录用条件可分为刚性条件、柔性条件,比如,你要求高中以上学历,或者三级技工,这些都是刚性条件,一目了然。还有一些比如个人品质、举止文明程度、责任心、勤劳度、对企业的忠诚度等这些可能需要企业经过一定考核才能得出结论。
3、内容合法、不含有歧视性内容。有的单位在招聘启示中写道“能喝酒”、“能陪客户跳舞”等用语,还有的单位带有明显的歧视性内容,如性别歧视、身高歧视、民族歧视、不招“乙肝携带者”等内容,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4、已明确告知。用人单位制定的录用条件必须告知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所以用人要特别注意保留好招聘广告或者将录用条件、告知内容写进劳动合同,以便将来有据可查。
1、身份、学历、资格、工作经历等信息是否真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即使是因为劳动者存在欺诈,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注意,这里指的是“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与劳动合同没有关系的情况用人单位无权了解。
2、是否有潜在疾病、身体缺陷等。
建议企业在正式聘用员工前,给员工做必要的体检,看员工的身体状况是否适合应聘的岗位需要。用人单位不要心痛这一百元的体检费,这是企业降低不必要支出的有效保障。《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便医疗期届满,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招聘时不严格审查应聘者的身体状况,企业将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我国的法定就业年龄规定为16岁,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
4、是否与其他企业签订有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用人单位在员工招聘中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在招聘中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就有可能造成合同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居民身份证法》罚200元)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员工的招聘与录用需注意的问题
企业招聘员工需要进行精心的组织策划,对前来应聘的人员进行全面科学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