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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入口2021查询流程(1)首先,用户需要先在中国卫生人才网官网进行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然后登录查询入口;
4、(2)登录后,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查询考试成绩、学历证书查询、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等服务;
5、(3)然后,在查询界面填写相关信息,如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等;
6、(4),点击查询按钮,即可获取相关查询结果。
7、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入口2021查询技巧(1)在查询入口填写信息时,尽量保证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查询结果;
8、(2)使用查询入口时,如果提示准考证号不存在的情况,可以重新核对自己的准考证号是否正确,或者联系查询机构进行处理;
9、(3)如果查询结果不显示,可以尝试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查询入口,以便系统能够重新加载。
10、中国卫生人才网成绩查询入口2021可能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1)提示“准考证号不存在”:此类情况可能是准考证号填写错误所致,可以重新核对自己的准考证号是否正确,或者联系查询机构进行处理;
11、(2)查询结果不显示:可以尝试关闭浏览器,重新登录查询入口,以便系统能够重新加载;
12、(3)信息填写错误:此类情况可能是信息填写错误所致,可以重新核对自己的信息是否正确,或者联系查询机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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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_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围绕“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不断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进一步营造发现、引进、培养、留用优秀毕业生制度环境,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宝贵人才资源作用,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毕业生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参照执行。
第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按照统筹总量、提升质量、保障重点的原则,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
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决策科学、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三级管理体系。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全市引进毕业生政策、计划并组织实施,对主管单位、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引进毕业生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三)用人单位按照引进毕业生政策办理引进,对毕业生进行管理,强化培养留用,提供良好的工作与成长环境。
第四条用人单位按照以下渠道,申请引进毕业生:(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一级企业,以本单位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三)非公有制企业等其他用人单位,以注册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为主管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注册地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经纳税地同意,可通过纳税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引进规模,制定年度指标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则:(一)支持本市发展战略、重大规划实施、重大项目建设;
(二)保障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城市运行等公共服务领域基本需求;
(三)扶持郊区、艰苦行业、基层一线发展;
(四)参考当年需求及往年引进毕业生培养留用情况。
第六条主管单位应结合发展需要分配指标。
其中,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围绕区域功能定位,综合考量用人单位发展前景、财税贡献、吸纳就业、培养留用毕业生等情况进行分配。
第七条引进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三)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或委托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
(四)主管单位规定的本地区(系统)用人单位准入条件。
第八条原则上毕业生本科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第九条毕业生所学专业应符合用人单位主营业务发展需要,与岗位匹配度高。
第十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一)硕士及博士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
(三)文化行业的编剧、导演、演员、舞台技术等岗位,可引进教育部批准能够独立设置本科的艺术院校本科毕业生;
(四)体育行业的运动员、教练员、赛事运营等岗位,可引进全国性专业体育院校本科毕业生;
(五)郊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可引进省级师范类高校或其他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六)郊区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护、技岗位,可引进省级医学类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药、技岗位,可引进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执行的其他专业)合格的本科毕业生。
第十一条以下引进项目实行计划单列:(一)市委市政府重点支持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高精尖产业,“两区”建设重点落地项目,本市市级“服务包”企业,重点税源、重点引进、重点培育企业以及独角兽企业,招聘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位的国内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研究生;
(二)本市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含优培计划)、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特岗计划乡村教师,以及按照国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办理引进的毕业生;
(三)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
第十二条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引进:(一)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
(二)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
(三)创业企业属于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或带动就业效果显著。
第十三条引进毕业生工作全程线上办理,流程分为以下阶段。
9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汇总分析主管单位报送的下一年毕业生需求。
10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主管单位分配下一年指标数量。
主管单位指导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协商确认后,选择工作满半年或三年办理落户。
郊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引进的毕业生工作满三年办理落户。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单位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向主管单位提交毕业生信息。
2.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经毕业生本人同意,通过官网公示拟引进毕业生的姓名、年龄、毕业院校、学历等信息,并公布主管单位的监督电话和联系地址,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主管单位应及时核查处理。
3.经公示无异议的,主管单位通过系统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毕业生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
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自行打印《XX年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及《接收函》;
1.达到约定落户期限后,用人单位通过系统填报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及原户籍等信息,主管单位审核并提交落户信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比对审核通过的,主管单位自行打印《非北京生源报户口介绍信》;
不通过的,撤销《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2.主管单位到公安部门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第十四条毕业生落户完成后,将《XX年北京市引进毕业生审批表》存入毕业生个人档案。
主管单位将各类会议决议、请示报告、公示等材料存档。
第十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年度指标分配使用情况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六条主管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建立健全引进毕业生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将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准入条件、指标分配等事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七条主管单位在引进毕业生工作中有重大项目用人需要和特殊人才需求的,应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申请,其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报请区政府同意后,提交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行集体研究决策。
第十八条引进毕业生工作实行“谁引进谁负责,谁用人谁负责”的监督管理责任机制。
各单位应严格履行职责,规范引进程序,优化办理流程,防控廉政风险,实现系统留痕、记实完整、可查可溯,确保责任压实。
第十九条主管单位应加强对引进毕业生工作的管理,实行为期3年的毕业生培养留用跟踪问效;
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风险点,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
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把好选人关,完善选人用人制度;
依法与毕业生建立劳动(录用、聘用)关系,合理约定服务期限,履行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缴纳社保等责任和义务;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毕业生了解单位发展、运行和落户年限等情况,保持引进毕业生队伍稳定。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应做到诚实守信,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诺,严禁弄虚作假;
对自身的择业行为负责,踏实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引进毕业生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指标分配挂钩。
对存在以下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压减指标、暂停办理引进毕业生等处理。
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线索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一)为超出管辖范围用人单位办理引进毕业生的;
(二)不严格核实申报材料,推诿、拖延办事,造成服务对象利益受到损害的;
(三)不按照规定与毕业生建立合法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或者不履行缴纳社保义务的;
(四)以引进毕业生事项为由,收取服务对象代理费、服务费等费用的;
(五)毕业生培养留用存在较大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协助毕业生提供虚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贿、受贿或行贿行为的;
(八)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前主动离职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告知毕业生后提交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存在严重失信或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停止办理落户,对不良信息予以记录;
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予以注销;
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毕业生有明确规定的,按现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印发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37号)《关于建立本市引进毕业生工作新机制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9〕18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1、2021考研的小伙伴们,在所有考研工作开展之前大家一定要多了解一下考研常识,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猎考考研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1年考研:什么是专业型硕士?”的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专业学位(professional degree),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academic degree)而言的学位类型,中国两种硕士学位的存在,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外不存在学术硕士与专业硕士之分。通常情况下所说的学术硕士是中国特有的学位系统,在国外并不存在学术硕士一说。所谓的专业硕士学位是世界高校统一的学位,也就是说国外只有一种硕士学位,不管是搞学术研究,还是搞实践的硕士,在国外都是授予硕士学位,国外不存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之分。国际认可的硕士学位有MA,MFA,MBA等等。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学术型学位按学科设立,其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型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在培养目标上各自有明确的定位,因此,在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授予学位的标准和要求等方面均有所不同。
2、由于近十年来本科生不断扩招,加上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下,本科生的就业问题愈加突出。为了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并且避免学术型研究生扩招而导致的质量下降。教育部决定增加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推出了“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作为一种全新的研究生形势,并且从2010年开始减少科学型硕士,减少的名额用以增加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专业型硕士重点培养工程研究能力,成为应用型高级人才,而科学型硕士一般是为“读博”而准备。计划到十二五末期,可实现科学型硕士与专业型硕士形成50%:50%的比例,促进中国专业型硕士的发展。中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和建设,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迅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己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举的专业学位体系。中国设置了40种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教育硕士、博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学士、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博士,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口腔医学硕士、博士,公共卫生硕士,新闻硕士,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军事硕士专业学位。可以说,中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量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习特点:教学方法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校统一管理。在职专业硕士学习特点:有的班是利用每周六和周日全天时间,有的是两周一次,利用周五晚上及周六、周日时间安排课程教学;有的班是利用寒暑假的时间;有的班每隔一段时间集中若干天授课(主要是异地办的班);有的班既利用假日又占用一定的工作日。但一个班只有一种方式。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进行选择。
4、专业学位种类。中国自1991年开始实行专业学位教育制度以来,特别是2009年以来,专业硕士发展迅速,招生比例和招生专业都有大幅度的增加,已经设置了40种专业硕士。
5、培养方向不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克服学术型硕士的弱点,国家新增的培养特定高层次专门人才。
6、招生考试不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和在职专业型硕士的招生考试均是12月份的统考。 [4]
7、学制不同从学制来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一般2~3年,其中不少于半年的实习期;而全日制学术型基本上以学习理论为主,学制一般为3~5年。而在校的主干课程基本上是完全一样,生活、学习与导师培养方式等等都没太大区别的。
8、培养方向不同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而专业硕士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学术硕士毕业后主要是去研究所搞研发工作,而专业硕士主要是进入企业发展,就业更灵活,发展空间更大。
9、培养方向专业型硕士培养应用型和工程研究型人才;学术型硕士是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
10、招生条件国家09年开始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型硕士与GCT专业硕士不是同一个概念,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招生的条件与以往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相同,没有要求工作经验,应届生可以报考。 [5]
11、对学生来说,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只有年初的“统考”,而统考以外的专业考试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而这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的专业考试,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不过全日制专业硕士不同于在职硕士,两者虽然名字差不多但是实际上明显不同,gct相对简单,而参加统考的全日制专业型硕士是将取代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的种类。
12、09年以前,凡是参加每年10月份GCT考试获得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在职修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但是没有学历证,出来学历依然是本科,也就是“单证”。2010年起,很多学校开的在职专业硕士可以获得学历证和学位证“双证”。电子科技大学甚至可以免GCT考试,面向社会自主命题入学考试,招收在职硕士研究生。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人工作的压力增大,本科学历教育已不能满足广大求知人士的需求,各种研究生课程班申请学位难度太大,直接考研吧更是难上加难。所以教育制度、文凭颁发制度也在与时俱进。凡是参加每年1月份全国统考获得攻读硕士学位资格,毕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位证和学历证,出来学历是研究生,也就是“双证”。MBA有单证MBA,也有双证MBA。强势项目,这些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推出时间较早,已形成很高的知名度,并具有一定的市场,是专业硕士教育领域的“大牛股”。特别是MBA、EMBA等,由于具有“管理摇篮”的美誉,而人气旺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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