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4、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7、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8、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9、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0、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没有规定上夜班一定有补助,但是如果夜班涉及到延长工作时间的话,那么就需要有补助,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6、(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7、(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8、(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恒远彩印(海南)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印刷企业,通常需要进行分时分段的生产作业,包括夜班作业。因此,其临时工作岗位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进行夜班工作。当然,具体情况还要根据企业产能、生产需求等因素进行考虑。如果临时工不能夜班或者有健康或其它有效的原因不能上夜班的情况,可以与企业协商调整工作时间或安排其他工作任务。此外,临时工在工作前需要了解公司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和工作制度等,以免因误解或未知情况而导致矛盾和不必要的困难。在与企业协商和沟通时,应当遵守企业规定,以加强协调和合作,达到共赢的效果。
1、根据我所在的徐州市,2500-32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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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谓临时工,本是计划经济时期的概念,是与固定工、合同工相对应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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