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兼职平台要收服务费吗,找兼职平台要收服务费吗安全吗

1、作为一个刚进入大学的大一女大学生,一只脚刚踏入小社会就这样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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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之前高三高考过后的那个暑假也是做过兼职的,在一家西餐厅做服务员,那时候因为妈妈在西餐厅有认识的人,所以我就直接进去当服务员的,根本就不是我自己亲自找的工作,所以也没被骗也很安全。后来上了大学,因为是女孩子嘛,难免有好多想要的东西,尤其是化妆品啊,然而好的化妆品什么的也挺贵的,买一只口红就要300多,再加上别的化妆品更贵了,爸妈给的生活费根本不够我买这些额外的东西,也不好意思问爸妈多要,就动了自己打工赚钱的念头。正好寝室也有室友也想兼职,所以就打算一起找兼职赚钱,于是我们那天下载了一个app,某八同城,上了某八同城上找工作,某八同城上的工作是真的很多,我们随便一找就找到了一个,它上面说是在咖啡店当服务员,时薪居然有18元,我们当时一算,感觉很划算,假如我们一天做八个小时,怎么着也有140多了吧,那这样周末两天我们就可以赚280多,一个月也很多了,当时天真无邪的我们就打了上面的电话,那个主管让我们周末的时候去面试,但是地址给了一个商务楼一样的地址,而不是咖啡店的地址,当时居然也没怀疑,周末就去了,当时去的果真是一个商务楼,到了三楼进了房间,里面居然好多好多人坐在那边,声音很响,很嘈杂,不过都在面试,当时我们也没多想,等了好久,终于轮到我和我的同学们面试了,面试我们的是一个比我们没有大多少的女大学生,据她说她也只有大四而已,做兼职好久了,也赚了很多,反正刚开始就各种跟我们唠家常,拉近距离,然后开始介绍他们这边的工作,说有好多工作,有咖啡店服务员啊,演员充场啊,发传单啊,人偶扮演啊等等,说每个工作工资待遇都不错的,而且很有趣,还给我们看他们拍的照片,我们其乐融融聊得很开心,然后他问我们有没有兴趣加入,我们当时听了她介绍那么多,当然有兴趣啦,本来就是来找兼职的啊,所以我们一口答应,然后此时重点来了,她说当然啦,他给我们介绍这些加入他们也是要收钱的,要交一个380的年费,包我们两年的兼职,刚开始其实我们是不愿意的,因为涉及到了钱。。我们本来还没赚钱呢,却让我们贴钱,但是后来被她各种忽悠居然就像迷魂记一样,她说她给我们介绍工作怕我们到时候又不干,所以要确保我们的真实性,还拿出了一个合同,说他们公司是签合同的,会保证双方的利益,还说交了钱马上就可以给我们安排工作,所以我和我的室友就这样乖乖的把钱交了出去,然后果然她是给我们安排了一个周日的工作,是发传单的。

3、事情好像是没有错的,但是干了几次兼职以后,我突然意识到他们那家公司就是中介啊!他们搜集各种想要招人的公司信息,收了他们的钱发布招人信息,后来又收了我们想找工作的人,把招人信息给我们,其实就是中介啊!!收了我们380。。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自己去找兼职而不通过中介的。。而且他们居然在某八同城上发布假消息,说是咖啡店服务员,还写假的工资骗我们先过去,然后再忽悠我们交了钱,加了群,最后给我们的却是别的工作,而且大部分工作也是那种传单啊,服务员这种,工资也不高。。

4、哎,只能说还是太年轻了,就这样被坑了。。。

服务费太贵了,不太合理的。对方这样说可能是他也很缺钱,那他都那么没钱了,这就可能有问题了。涉及出账问题还是谨慎一点吧。暂时做好本职工作比较好。你直接去一品威课网或者牛片网找工作比较好,先挣到钱了,确认要交钱的服务是否正规,正式的学过剪辑摄影课并且毕业,以及考虑好到时候能赚回来钱吗?再考虑要不要交钱。我个人觉得这并不划算,这种情况不是熟手并不能赚到钱,所以最好先不要交钱比较合适。

1、法律分析:如中介公司具有合法资质,这种行为不违法。但如果没有给你们介绍到工作,或者没有实现承诺,其涉嫌违约,可主张返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3、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千万别去58或者赶集网,那里都是骗子——赶集网和58同城上面有这些黑中介,上面写着“通用北盛”,“华晨宝马”,“现代”,“沈飞集团”、“三一重工”、大型企业直招一线工人,月薪1800--4000元,保上五险,供吃住

 其实这全都是骗人的陷阱,他们会让你先交50元手续费,过两天说给你办体检要200元,又过1天要你先交800块钱合同钱。等你交完了钱,说通用会发短信给你让你去那个地方面试(其实这个短信就是中介自己发的,而且根本不是通用或者宝马),等你去了那地方发现那个公司正常招人(网上就能搜到),就算没有中介的介绍也能进去,他们跟那个中介都不认识,半点联系都没有。就是自己租2个房间合伙诈骗(分别在铁西和北行)。他们的电话有好几部, 13358859668, 13654013623, 13555708697, 13654014232, 15140248413, 13654014232, 024-31020938, 15710503670、 024-62745881、 024-6274882、 024-6274883,有金经理,孙经理,高经理,闫经理,王经理

这帮骗子很疯狂,一旦识破他们的伎俩,立马就翻脸大骂

绝对是假的。一般有几种骗你的方法:(1)交押金,50-400元不等;(2)交邮费;(3)索要你的银行信息,下一步就是盗窃你帐号的钱;(4)假装说验证你的信息,要你身份证号;(5)要你的通信地址;(6)你的全部信息被骗后,他们就该恐吓、欺诈你了。所以,小心、小心、再小心。我被骗过几百元,挺恨骗子的。

1、兼职交服务费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劳动者收取任何费用,如服务费金额已交给对方,对方未给予工作安排或是推三阻四的明显拒绝的行为。

2、可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相关诉讼,任何用人单位提出任何不合规矩收费都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第四条【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5、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6、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1、按照你的描述,这个“他”应该是中介性质的,那么很有可能是无法要回这部分费用的,除了在签订的中介合同中已经明文规定未找到工作的话全额退回中介费用,否则是很难追回的,因为他可以强调自己付出了相应的工作量,只是工作不符合你的选择,由你自己承担未找到工作的责任,这样是很难厘清责任的,需要付出可能远大于400块钱价值的精力和时间才能追回来了。

2、现在兼职选择这么多,其实完全不用依靠中介就可以找到很多适合的工作的,很多居心不良之人会通过中介等名义骗取兼职者的钱财和个人信息,谋取非法利益,这都是需要你警惕的。尽量依靠正规平台或渠道(如线下人才市场、线上云队友平台等等)获取兼职信息,努力保护自己的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害,才能更好地从兼职工作中收获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