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广州劳务派遣行业的佼佼者,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深耕社保代理、社保代缴以及劳务派遣服务。在佛山,公司设有专业的社保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佛山社保五险一金在内的全面社保服务,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团队,赢得了广泛的良好口碑。
2.广州优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广州优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19163元的平均月薪在劳务派遣领域内独树一帜,专注于为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及知名国内企业寻找中高级人才。该公司的专业服务深受客户好评,成为广州口碑最佳的劳务派遣公司之一。
3.广州华路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华路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家由资深企业管理人士联合创立,并获得湖南省商务厅批准的人力资源管理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信息化管理及投资管理,是广州地区劳务派遣领域的佼佼者,享有极高的业界口碑。
1、招聘费是入职时一次性收取的,具体标准各不相同,主要用于办理各种入职手续,这种手续到哪都差不多不会太多,所以费用也就仅仅是个跑腿费。劳务公司就是一个类似大中介公司,实际上并不像用人单位那样规范管理,同时劳务工也对劳务公司没有归属感,流动性也比较大,许多经费用人单位都支付了,但劳务公司并没有花销,这些都变成了劳务公司的利润。你说,他们啥也不用管,钱就哗哗地流。正规的劳务公司要规范一些,那些无良的劳务公司和黑中介太多了。应该好好整顿一下,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2、劳务费,中间差价等等各种收入,或者说只要用工单位可以让劳务派遣公司代替的,都可以成为派遣公司的收入构成部分,只要一次合作,便可持续获利,这样的公司能不挣钱吗?当然派遣公司的人际关系很重要,没有这方面的优势也很难做大做强的。管理费事派遣公司向企业收取的,这个费用是合同内规定的,按人头收取,具体标准也是以合同商定为准。最主要的功能就是一旦出现各种争议,由劳务派遣公司处理,从企业角度来说属于花钱买消停,但派遣公司有自己的操作方式,所以仅仅是个责任承担费用而已,不用有什么实际管理。
3、劳务派遣一般是跟公司确定员工的工时,比如22块一个小时,一个员工一天工作10个小时,一个越工作260个小时,那这个员工的工资就是5720元。劳务派遣公司给员工的可能是18块一个小时,这样就有4块/每小时的差价。这就是劳务派遣公司的盈利模式。不过现在国家对社保和公积金管得比较严格,劳务派遣公司的利润进一步压缩,企业用工成功也在不断上升,所以,劳务派遣也不是那么好做了!
1.锐博集团自2002年成立以来,经过19年的稳健发展,已进化成为一家综合性现代服务业企业。
2.该集团业务范围涵盖了人力资源服务、商业流程外包、信息技术外包、招聘流程外包、智能设备研发以及物流辅助等多个领域。
3.劳务派遣人员,即由劳务公司派遣至合作工作单位的工人。
1、中智全国性公司,以国企,政府单位为主。
2、上海外服全国性公司,以国企,政府单位为主。
3、才库人力,本地公司,以国企和工厂为主,部分银行服务
4、创享人力,本地公司,以工厂和物流行业为主,部分政府客户。
5、瑞方人力,本地公司,以社保代缴为主第五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的设立】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的告知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被派遣劳动者同工同酬】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被派遣劳动者参加或者组织工会】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劳务派遣的适用岗位】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七条【用人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靠谱的劳务派遣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2、劳务派遣主要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企业的需求为企业提供需要的人才到企业中去上班,所以企业在选择跟劳务派遣公司时,一定要选真实可靠的劳务派遣公司公司。劳务派遣公司要做到让每一个劳务人员在提供给企业的时候信息资料完整,内容真实可靠,决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企业工作。
3、要想做劳务派遣,必须要有正规的营业执照,人力资源许可证、劳务派遣许可证,这些一定要有,只要这样企业在合作的时候才能够放心,也可以为双方省去很多的麻烦,企业才能在用人的过程中更加的安心。
4、还应了解劳务派遣公司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能够反映企业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义务的能力和意愿。
5、不管是什么时候,价格一定是用户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个事情,虽然说每家劳务派遣公司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但是企业在选择的时候,还是需要多对比几家,选择收费合理的公司。与合作的公司保持良好的联系,遇到问题也可以及时的处理。